海安市商務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文書送達公告2024004
海安久野屋餐館(崔益蘭):
經查,你(單位)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未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依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予以改正。(改正內容及要求: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退回預付款。已經消費的,應當按照原約定的優惠方案扣除已經消費的余額,予以退款并承擔退款部分的利息。)逾期不改的,本局將移送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因受送達人無法聯絡,且無法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現本局依法公告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丁占文 聯系電話:0513-81868532
聯系地址:海安市長江中路106號行政中心大樓1829室
海安市商務局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