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工程管理單位、各駐區鎮水利服務站:
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定于11月20日舉辦全市水利系統水行政執法暨安全生產培訓,現將有關情況明確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通過培訓,使執法人員端正執法理念,進一步掌握相關知識和執法技能,增強對行政處罰和涉水法律法規知識要點理解,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更好發揮水行政執法在水利行業強監管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水法律法規全面有效貫徹實施。
二、培訓對象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工程管理單位、各駐區鎮水利服務站全體人員(值班人員除外),約140人。
三、時間、地點安排
時間:2021年11月20日
地點:市行政中心東附4樓會議室
四、培訓內容
本次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專家授課的形式,以政策法規、素質培養為基礎,以業務知識、能力提升為主要內容進行授課。圍繞河道管理、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執法等重點工作;新《行政處罰法》、《水行政執法實務》等公共法律知識和執法實務工作;新《安全生產法》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學習等知識進行集中輔導。集中授課結束后,將組織集中培訓測試。
五、相關要求
1、開展水行政執法培訓工作是提升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務意識,提高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的重要途徑。各科室、各站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做好組織人員參加培訓的準備。
2、參訓人員要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確保培訓工作取得預期實效;培訓結束后必須參加培訓測試,測試不及格者、沒有到會值班人員(有執法證者)另行通知時間補考,仍然不及格的取消執法證,測試成績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3、參訓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注重培訓過程的記錄,將集中培訓與日常自學相聯系,與工作實際相結合,力爭學有所得、學以致用。
聯系人:席曈彤 郵箱: [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88866062
附件:海安市2021年水行政執法培訓課程表
海安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海安市2021年水行政執法培訓課程表
時間 |
內容 |
主講 |
主持人 |
8:15 |
開班動員 |
海安市水利局 黨組書記、局長 陳峰 |
海安市水利局 副局長 吳建國 |
8:20-10:20 |
新《行政處罰法》講座 |
江蘇省水政監察總隊 總隊長 武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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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
《水行政執法實務》 |
江蘇省水政監察總隊 副總隊長 董萬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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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0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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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00 |
新《安全生產法》宣貫 |
安委會專家 黃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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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10 |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學習 |
安委會專家 黃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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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5:50 |
吳建國副局長對當前受理的典型案例進行剖析以及今后的執法工作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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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45 |
法律知識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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