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歲的李某系肢體二級殘疾人,常年患病、醫療負擔沉重。為緩解經濟壓力,他將名下房屋口頭出租給于某個人居住,然而于某在租住期間始終未支付租金,李某多次催討,對方均以各種理由推脫,催收無果。
李某通過微信與于某對賬,于某書面確認共拖欠租金12400元,并表示暫時在外地,想繼續租用,待返回后一并結清。此后,于某失聯,既不支付租金,也未騰退房屋,李某多次催告均無回應。租金無法收回,醫療費用又迫在眉睫,李某焦慮不已。
在家人陪同下,李某來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見李某為老年人,立即啟動“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經審查,認為李某屬于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老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當即選派經驗豐富的律師承辦此案。
承辦律師接受指派后,第一時間與李某及其家屬溝通,詳細了解案情,耐心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房屋租賃的法律規定,梳理微信對賬記錄、聊天記錄等關鍵證據,并連夜撰寫起訴狀,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辦律師積極爭取調解,多次聯系于某,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進行釋法:租賃期六個月以上應簽訂書面合同,未簽訂且無法確定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經承辦律師反復溝通,于某最終履行義務,通過微信將租金全額支付給李某,并委托朋友協助完成房屋騰退交接。李某隨后向法院申請撤訴,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本案是一起維護老年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為受援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支持。承辦律師充分考慮老年殘疾人身體虛弱、不便長期訴訟的實際情況,摒棄“為訴而訴”的思路,積極搭建溝通橋梁,多次與承租人耐心協商,精準釋法說理,最終通過非訴訟調解方式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實現糾紛快速化解,既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的價值追求。